外国承包商税之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丨越南税务指南2024(12)
税务指南 越南投资 2024-07-10 09:04:34   浏览量:1726

Vietnam Tax Guide


中国投资者仍在加速对越南的投资


截至2024年3月,中国投资者在越南有4418个有效项目,注册资本总额276亿多美元。


而今年前5月,中国在越南的新项目347个(排名第一),在所有对越投资中遥遥领先;注册资本总额11.26亿美元,在对越进行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位居第四位。考虑到还有大量来自中国的投资是通过第三地来的,所以实际占比可能更高。


中国对越南的投资持续增长,充分说明了越南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吸引力。


熊猫出海对越南的税种、税制和纳税要求等进行简要分析,以供相关者学习和参考。


四、外国承包商税(“F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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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DTA”)


FCT-CIT 可能会受到相关 DTA 的影响。例如,如果外国承包商没有归属于越南 PE 的利润,则根据 DTA,外国承包商提供的服务 5% 的企业所得税预扣税可能会被取消


越南已签署约 80 份 DTA,还有许多其他 DTA 处于谈判的不同阶段。与美利坚合众国签署的 DTA 尚未生效。


如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BEPS”) 举措部分所述,越南的 DTA 可能会受到一些修订。


关于 DTA 的应用有各种指导方针。其中包括与受益所有权和一般反避税条款相关的法规。如果安排的主要目的是根据 DTA 条款获得优惠待遇(条约购物),或收入的接收者不是实际所有人,则 DTA 权利将被拒绝。


指南规定,需要对实际所有人进行实质重于形式的分析,并概述了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 接收者有义务在 12 个月内将超过 50% 的收入分配给第三国的实体;


● 接收者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实质性商业活动;


● 接收者对所收到的收入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控制权或风险;


● 背对背安排;


● 接收者居住在不征收所得税或低税率(低于 10%)征税的国家,而该国家并非 DTA 中规定的鼓励投资的国家;以及


● 接收者是中介或代理人。


对于 DTA 减免申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流程由通知变为批准。


税务机关对 DTA 申请的审查和评估设定了最后期限。税务机关必须在收到足够的文件后 40 天内发布决定,批准可免税/减税的税额,或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申请被拒绝的理由。


未完待续,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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