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关税之进口关税丨越南税务指南2024(24)
税务指南 越南投资 2024-07-26 09:10:26   浏览量:1405

Vietnam Tax Guide


中国投资者仍在加速对越南的投资


截至2024年3月,中国投资者在越南有4418个有效项目,注册资本总额276亿多美元。


而今年前5月,中国在越南的新项目347个(排名第一),在所有对越投资中遥遥领先;注册资本总额11.26亿美元,在对越进行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位居第四位。考虑到还有大量来自中国的投资是通过第三地来的,所以实际占比可能更高。


中国对越南的投资持续增长,充分说明了越南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吸引力。


熊猫出海对越南的税种、税制和纳税要求等进行简要分析,以供相关者学习和参考。


十一、进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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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关税


除符合豁免条件外,进口到越南的大部分商品均需缴纳进口关税。


进口关税按从价计算,即用进口商品的应税价值乘以相应的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关税税率分为三类:普通税率、优惠税率和特别优惠税率。


优惠税率适用于从与越南具有最惠国(MFN,也称为正常贸易关系)地位的国家进口的商品。最惠国税率符合越南对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承诺,适用于从其他 WTO 成员国进口的商品。


特别优惠税率适用于从与越南签订了特别优惠贸易协定(或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进口的商品。目前,越南已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包括:


● 《东盟货物贸易协定》(即《东盟货物贸易协定》);


● 《东盟与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东盟与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 《东盟与中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货物贸易协定》(即《东盟与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 《东盟与中国香港自由贸易区》(即《东盟与印度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货物贸易协定》);


● 《东盟与印度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货物贸易协定》(即《东盟与印度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货物贸易协定》);


● 《东盟与韩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货物贸易协定》(即《东盟与韩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货物贸易协定》);


● 建立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的协议(即AANZFTA);


● 东盟成员国与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和新西兰之间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RCEP);


● 智利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即VCFTA);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欧盟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即EVFTA);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即VN-EAEU FTA);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以色列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即VIFTA);


●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即 CPTPP);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韩国政府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即 VKFTA);


● 日本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之间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 VJEPA);以及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即 UKVFTA)。


此外,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越南与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以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正在进行中。自 2021 年 11 月以来,东盟与加拿大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一直在进行中。


要获得特殊优惠税率,进口货物必须附有适当的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明或原产地证明(例如出口商的自我声明)。当货物来自非优惠待遇/非惠国时,将征收普通税率(即最惠国税率加收 50% 的附加费)。


进口增值税也适用于进口商品,税率通常为 5% 或 10%。2023 年,适用 10% 进口增值税税率的商品可享受 8% 的减免增值税税率。此减免增值税税率适用于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但以下类别的商品除外:


● 金属和金属制品、某些矿产品、焦炭、精炼石油、化工产品;以及


● 须缴纳 SST 的商品。



除上述税项外,公司可能需缴纳环境保护费,或可能需要向环境保护基金存款、向越南环境保护基金捐款、对环境损害作出补偿、购买环境保险等,具体取决于其行业和活动。


未完待续,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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