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企业自愿补税免受罚期限延长至2025年中
税务 柬埔寨 2024-10-18 09:05:34   浏览量:1043


柬埔寨政府决定再延长允许企业重新申报和补缴税务期限,至明年6月。


根据副总理兼财经部长翁本莫尼洛于10月10日签发的部长令(Prakas),政府决定修订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部长令,以延长自愿重新申报和补税期限。


它指出,在明年6月30日或之前,自愿进行重新税务申报及补缴税务的纳税人,将不会被征收罚款和利息。


上述税务优待只限于2024年8月或之前的税务申报;那些已进行税务审计,惟审计官尚未发现或确认隐瞒申报税务,也将被允许进行重新申报和补税。


若重新申报后,审计官仍发现“漏税”,纳税人必须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包括缴纳罚款(10%)和利息(每月1.5%),惟已交的“补税”,将获允许用来抵扣“漏税”。


值得一提的是,洪玛耐总理于去年11月13日主持第19届政府和私人领域论坛时,应私人领域的要求,指示财经部重新检讨于2022年3月发布的部长令,以便向自愿重新申报税务的纳税人提供激励。


有关优惠期限原本是于今年6月30日结束,惟洪玛耐总理于今年8月执政满一周年时宣布,政府决定再延长优惠期限一年,至明年6月30日。


随着财经部发出新的部长令和修订激励措施后,若纳税人自愿补税,所有滞纳金,包括罚款和利息,将能“一笔勾销”。


值得一提的是,柬埔寨国家税务局经于今年7月正式发布《税务审计和调查标准操作程序》(Tax Audit and Investigation SOP),并向逾3000家企业发出通知函,以便开展税务审计工作,检查相关企业是否依法申报和纳税。


根据新税务审计和调查SOP,企业在三年内将只须接受一次审计;惟若国税局掌握证据,将随时对相关企业进行审计。


国税局规定,局部审计(limited audit)时效期限为申报当年和前一年(N和N-1),而全面审计(comprehensive audit)时效期限则为3年(N-1至N-3),惟若审计官掌握证据,可以向国税局总监申请延长至5年;有别于以往,桌面审计(desk audit)将只发出通知函,提醒纳税人关于审计官发现的税务申报问题,惟不会发出税务重新评估(Tax Reassessment)。


国税局负责审计单位也将成立一个“审计队”,以对企业展开联合税务审计工作,这可避免纳税人繁荣接受审计和穷于应付不同审计单位。

除了一般评估外,国税局将根据纳税人财务报告和申报资料,来进行比率分析(Ratio analysis),以对纳税人进行“风险评估”;只有被评估为“高风险”的纳税人,才须接受税务审计。


来源:柬中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