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税率
外籍人士的税收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税 率
(1)就业收入,缴纳20%的最终预扣税;
(2)生产经营与职业收入,缴纳20%的预扣税;
(3)投资收益;
①股息,以总金额的20%缴纳最终预扣税;
②利息,以总金额的20%缴纳最终预扣税;自2021年8月2日起,债券利息按10%征收最终预扣税。
③特许权使用费,以总金额的20%缴纳最终预扣税。
(4)资本利得;
非居民纳税人因出售印尼非上市公司股份而取得的资本利得按20%缴纳最终预扣税,应纳税所得额为销售收入的25%,因此有效税率为5%。单笔交易的非上市股份价值不超过1,000万印尼盾的,不征收预扣税。
5%的税率还适用于因处置设立或常驻在外国,且持有印尼非上市公司股份的导管外国公司股份而获得的“视同收益”。出售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应按交易总价的0.1%缴纳最终税。
(5)其他收入、租金和报酬以总额的20%缴纳最终预扣税;
《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非居民个人出售财产的收益按20%的税率征税。但印尼的大多数税收协定(安排),除少数重要例外情况外,都将此类交易的征税权交由缔约国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在印尼不征税。
销售价值高于1,000万印尼盾的大型装饰品、珠宝、古董、画作和车辆应缴纳5%的最终预扣税。
(6)若印尼与非居民个人所在国签订税收协定(安排),该非居民个人可以根据税收协定(安排)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待遇。
外籍人士的税收
外籍人士可以是居民或非居民纳税人。
根 据 2010 年 8 月 11 日 发 布 的 财 政 部 2010 年 第 139 号 条 例(139/PMK.03/2010),税务局可以对某些外籍员工在2010年8月11日或之后在印尼取得的收入进行重新归类。
根据条例,外籍员工被关联外国公司调派到当地公司并从当地雇主处取得收入,如果当地雇主将支付给外籍员工的工资部分或全部重新分配,以其他名义(如管理费、技术服务费或其他服务费)支付给外国公司,税务局可以将这部分离岸付款认定为该外籍员工在印尼的就业收入。
此类收入中,被视为外籍员工从关联外国公司取得的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印尼雇主支付给外国公司的金额。
外籍雇员因其印尼居民个人身份而被判定为境内纳税主体的,可仅就其来源于印尼的所得(含境外支付)缴纳所得税,但应满足一定条件,如满足相关专业技能要求。该条款仅适用于取得印尼居民个人身份的前四个纳税年度。外籍雇员取得的境外所得,如若享受了印尼与所得来源国税收协定(安排)优惠的,则无法再适用该地域来源征税的豁免条款。
(1)入境外籍人士
入境外籍人士一般情况下适用其他个人税收政策,但如果外籍员工实际取得的工资金额没有正式文件支持,税务局可针对下列情况按照规定调整外籍员工从公司获得的工资额:
①有迹象表明纳税人的账目不正确,无法计算应纳税额;
②有证据表明支付给外籍员工的工资未全部入账;
③在审计时并未发现足够的数据可用于确定外籍员工的工资。
2002年5月22日税务总局第173号令(KEP-173/PJ./2002)公布了外籍职工工资标准指南中,工资标准根据以下分类而有所不同:
A.外籍人员的国籍;
B.涉及的行业或职业的类型或性质;
C.外籍人员的职位或职务。
标准金额不适用于石油和天然气钻探公司雇用的外籍人员,这些员工以视同应税收入为计税依据纳税。石油和天然气企业根据产品分成合同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工资也因企业的所得税减免而受到限制。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的外交、领事和其他代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他们一起居住的服务人员无需纳税:
A.不是印尼公民;
B.不在印尼从事专业工作或经营企业;
C.接受服务的代表所在国也为分配给在该国的印尼的外交、领事和其他代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他们一起居住的服务人员提供同样的豁免。
(2)离境外籍人士
在印尼作为居民纳税人的外籍人士在永久离开印尼时必须到税务局注销其税号,并须就其当年年初至离开之日期间取得的全球收入
在印尼纳税,在发放完税证明之前,税务局将对其进行税务审计,以确保无未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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