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与建筑物产权转让税 | 印尼税务指南2025年(29)
印尼 土地与建筑物产权转让税 2025-02-26 09:08:54   浏览量:240

本期导读

概述

应纳税额



第八章 

土地与建筑物产权转让税

概述

土地与建筑物产权购置税(Bea Pengalihan Hak atas Tanah danBangunan,以下简称“BPHTB”)的纳税人为土地和建筑物产权的受让方。


BPHTB作为地方税收的一部分,需遵循《地方税收和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适用税率为5%。


应税土地和建筑物产权转让行为包括买卖、折价贴换交易、授予继承、向企业捐赠、股权分割、指定买方拍卖、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裁决、企业并购、合并及扩张以及奖品分配。


BPHTB应在土地和建筑物产权转让契约公证前缴清。企业并购、合并或扩张的,税款应在并购、合并或扩张的文件签署时缴清。拍卖的,应纳税额应在拍卖公告签署当日缴清。


在纳税人未全额缴纳税款前,公证人不得在产权转让契约上签字。


应纳税额

BPHTB以课税对象收购价格为基础,在大多数情况下,计税依据是市场(交易)价格与收购价格两者中的较高者。


应纳税额应根据收购价格与适用税率(5%)相乘后减去允许的非课税限额来计算。


非课税限额因地区而不同,最低为6000万印尼盾。


继承土地和建筑物产权的,非课税限额最低为3亿印尼盾。政府可颁布条例更改非课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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