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个人所得税
征收范围-
(2)生产经营与职业收入
(3)投资收益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征收范围-
(2)生产经营与职业收入
①生产经营收入,包括作为私营企业家从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人,或从事独立、自由职业或作为雇员获得的收入,按个人所得税税率征税。
来自企业的年收入或来自独立企业的年总收益达48亿印尼盾或以上的个人必须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通过设置登记账簿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年营业额或总收益低于48亿印尼盾,则应纳税所得额可以采用定额计算(估算的视同应纳税所得额)。任何拟采用定额征收的个人必须在纳税年度的前3个月内告知税务局。
②职业收入
印尼公司和其他组织向作为专业人士在印尼提供独立服务的居民个人(如律师、顾问、公证人、建筑师等专家)支付的酬金或其他报酬,以及向下列非雇佣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报酬,应就总收入缴纳可抵扣的预扣税:
A.音乐家、司仪、歌手、喜剧演员,电影、电视和广告中的演员导演,电影摄制组,照片模特、男/女模特、舞台演员、舞蹈演员:手工艺人、画家和其他艺术家;
B.运动员;
C.顾问、导师、培训师、演讲者、辅导员和主持人;
D.作家、研究人员和口译员;
E.所有领域的服务提供者,包括技术,计算机和应用系统,电信电子,摄影,经济和社会;
F.广告代理;
G.为组委会、参会人员服务的所有部门的主管、项目经理、成员和供应商以及其他独立工作者;
H.采购员或推销员;
I.参赛人员;
J.商品小贩;
K.保险公司调查员;
L.教育、培训和学徒计划的参与者;
M.传销或直销公司和其他类似活动的分销商。
③合伙企业收入
合伙企业是独立纳税人,即利润在合伙企业层面纳税,分配到合伙人手中的利润免税。
征收范围-
(3)投资收益
①股息
②利息
③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定期或非定期通过任何方式支付或应付的,作以下用途的费用:
A.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专利,设计或模型,图纸,配方或秘密程序,商标、知识产权、工业产权或其他领域类似的权利,版权的使用或版权使用权;
B.对工业、商业或科学设备或工具的使用或使用权;
C.取得科学、技术、工业或商业领域的知识或信息;
D.获得与上述有关的额外或免费协助;
E.对电影胶片、电视广播胶片或录像带、无线电广播录音带的使用或使用权;
F.完全或部分放弃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或上述其他权利的使用或授权。
④不动产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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