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可抵扣项及留抵税额丨印尼税务指南2025年(22)
印尼
增值税
应纳税额
2025-02-13 0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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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应纳税额-不可抵扣项
应纳税额-留抵税额
应纳税额-其他
第三章 增值税
应纳税额-不可抵扣项
以下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企业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以前购入的货物或服务超过销项税额80%的部分;
(2)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购入货物或服务;
(3)轿车及旅行车发生的购买及维护支出,除非该车辆用于销售或出租;
(4)企业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以前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和服务;
(5)取得的税务发票不包含上述最低要求的应税货物或应税服务;
(6)使用从境以外取得的应税无形资产或应税服务,其税务发票不符合文件要求;
(7)取得应税货物或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调整为税收审计后的评估结果;
(8)取得应税货物或应税服务后,其进项税额未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报告并在税务审计中确定。
应纳税额-留抵税额
如果纳税人申报的进项税额太少或销项税额太多,也可能造成多缴税款。在这种情况下,可对增值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更正申报必须在申报期中进行。
如果更正申报导致多缴税款,只要未经任何税务审计,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多缴之日起的3年内申请返还。
增值税纳税人也可以选择从其他税负中抵减多缴的税款。在这种情况下,多缴的税款可以结转5年。
应纳税额-其他
增值税抵扣期限:
(1)为制造产品而进口的机器,其相关增值税可无限期抵扣;
(2)特定行业(如宾馆业、运输业等)进口设备的增值税可抵扣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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