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的范围及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丨印尼税务指南2025年(36)
印尼 税务检查 2025-03-05 09:05:50   浏览量:315

本期导读

税务检查的范围

税务检查中纳税人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章 

税收管理机构

税务检查的范围

税务检查的范围可以分为案头检查和现场检查。


案头检查工作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多可延长至6个月,具体时间自纳税人接到审查机构通知的日期起计算,直到出具检查报告当日为止。


现场检查一般不超过4个月,最多可延长至8个月,具体时间从收到检查通知书的日期起计算,直到出具检查报告当日为止。


税务检查中纳税人的义务与权利

(1)纳税人接受税务检查时需要履行以下义务:


①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检查;

②向检查机关出示记录和文件,包括与收入、业务活动、独立纳税人或应税对象相关的电子数据以及其他文件。纳税人需要提供访问或下载数据的电子文档路径;

③为检查机关提供进人必要场所的便利,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以便顺利完成检查;

④对审查结果通知书作出书面答复;

⑤按注册审计机构及税务局的规定,补缴少缴的税款;

⑥提供口头与书面的其他信息。


(2)纳税人接受税务检查时享受以下权利:


①要求检查机关出示检查令;

②查看检查人员身份;

③要求检查机关解释其检查的对象和目的;

④询问了解检查结果以及与实际纳税情况差异的详细情况:

⑤在规定的检查期间内出席对检查最终结果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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