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之税务稽查丨印尼税务指南2025年(38)
印尼 税务稽查 2025-03-07 09:04:03   浏览量:161

本期导读

税务检查之税务稽查


第九章 

税收管理机构

税务检查之税务稽查

企业退税申请易引发税务稽查。


税务局需在12个月内对退税申请作出决定,因此税务稽查工作一般会在纳税人成功递交退税申请后的几周到几个月内开始。


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一般会触发全面、涵盖所有税种的税务稽查。


其他税种的退税申请一般只会触发针对该税种的税务稽查。


税务局也可能会扩大税务稽查范围至其他税种。


触发税务稽查的因素包括:


(1)退税申请;

(2)溢纳税申报(并不一定含退税申请);

(3)年度所得税申报为亏损状态;

(4)纳税人更改其会计年度、记账方式或进行固定资产重估;

(5)风险分析后,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表或于警告信注明的截止日期之后提交申报表;

(6)税务申报不符合税务局稽查(未披露的)要求。税务局可能会就特定目的实施时间和程序不同于一般稽查的特殊稽查。


被稽查的纳税人需在一个月内提供税务稽查所需的文件和信息。


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可能需要提供转让定价相关文件。纳税人如未能在一个月内提供税务稽查所需的文件和信息,税务局将通过核定利润计算企业应纳税额。未能按时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也将无法在后续的税务评估复议中使用。


税务稽查结束时,稽查人员会出具含纳税调整结果的书面稽查结果通知。


如果纳税人对税务稽查结果有异议,需在参加稽查结束会议(最后决定)前的7-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对通知做出回应。在稽查结束会议上,纳税人可重申对税务稽查纳税调整的异议,并递交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双方仍对税务稽查结果存在纠纷,纳税人可要求与税务局的质量保证小组(Quality Assurance Team,以下简称“QAT”)进行讨论。QAT会对讨论内容进行记录。


税务稽查人员可能会根据纳税人对税务稽查结果的回应以及在稽查结束会议中的讨论更改部分已提出的稽查纳税调整。


最终的讨论结果将在稽查结束会议文件中汇总。纳税人需对文件中每个纳税调整建议明确表达赞同或反对的立场。同时,汇总文件应明确纳税人的申诉有哪些被税务稽查人员接受,并相应地取消某些纳税调整或减少纳税调整金额。稽查结束会议后,税务稽查人员和纳税人需在稽查结束会议汇总文件上签名。


稽查结束会议应在首次邀请纳税人参加之日起最晚三周内结束。税务稽查结束会议汇总文件上税企双方达成共识的纳税调整将构成纳税人纳税评估的最低税额基础。


下期精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