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调查的原则和主要方法丨印尼税务指南2025年(45)
印尼
转让定价方法
2025-03-18 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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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转让定价调查的原则和主要方法
第十章
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原则
当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时,存在收入或费用被低估或夸大,从而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的可能性。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局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特别纳税调整,以确保企业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转让定价主要方法
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可比非受控交易法、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估值法、业务估值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独立交易价格。
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独立交易价格。
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独立交易价格。
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利润率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完全成本加成率贝里比率等。
利润分割法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2023年发布的财政部2023年第79号条例包含关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业务估值程序的指南。
虽然相关法规认可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转让定价方法,但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披露时,仅能选择上述五种转让定价方法,即: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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